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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遴选报名开始了

  华东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讯: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本着“活跃学术氛围,激发科研热情,加强学术交流,培养创新精神”的宗旨,第十五届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遴选报名工作正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遴选报名对象为我校全体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要求:

  1、理工科类研究生在读期间在EI及以上期刊(会议类EI期刊除外)上发表2篇(含2篇)以上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在读期间在CSSCI及以上期刊上发表2篇(含2篇)学术论文;

  2、论文必须以华东交通大学为署名单位,必须是报名者独著或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报名者为第二作者;

  3、每名导师限一名学生入选“十大学术之星”;

  4、参加“十大学术之星”评比的学生必须按照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完成一场学术报告,报告题目自拟;

  5、获评“十大学术之星”的学生必须参加现场展评环节。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

  四、报名须知:

  1、中文核心期刊以及权威期刊等论文的认定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最新版为准;

  2、会议论文每人每年只计算一篇;外文期刊以及检索论文需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SCI检索论文需提供分区证明;

  3、电子稿需拷贝给收稿者并于2019年3月15日晚12:00之前发送至邮箱1124382157@qq.com;(电子稿文件夹统一命名格式:十大学术之星遴选--姓名)

  4、以上所有材料中,原件均用于核实,不收取;

  5、往届已被评为“十大学术之星”的学生不再参加遴选;

  6、所投稿件需为本人真实作品,否则后果自负。

  五、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

  符合报名要求且有意向参加“十大学术之星”评选的研究生填写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申请表(见附件一),同时将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稿、获奖证书或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遴选材料(认真阅读附件二)于2019年3月15日送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

  (二)学院初评

  1、辅导员统一收齐申报材料后,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汇总每位申报者得分并排序;

  2、各辅导员对评分结果排序填写《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报名汇总表》(附件三、四)并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于2019年3月22日17:00之前一并交至研究生院106室。

  (三)研究生院汇总终评

  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初评结果进行汇总评审确定十位研究生为“十大学术之星”人选。申报材料及初评结果须以各培养学院为单位提交,不接受研究生个人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交者,将视为放弃此次参评资格。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予以裁决。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认真做好评审工作,如有疑问请到研究生院106办公室进行咨询,联系人:张文明 联系电话:87046542.

  欢迎广大在校硕士研究生积极报名参加第十五届“十大学术之星”评选,并将本通知相互转告。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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